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规范推行工作的公告》和广东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按期注册工作的公告需要,为做好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婴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职员。
2、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职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广东潮州户籍的职员,在我市范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中文水平: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认定时间
依据教育部受理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职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需要,我市按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受理。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职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职员。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18年3月26日至4月3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天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申请认定方法: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职员,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018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察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第二阶段
网上申报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2018年6月20日至6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天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申请认定方法: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职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察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4、资料提交
社会申请职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018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018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可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鉴别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2018年7月31日;
体格检查表;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思想品德状况鉴别表由学校出具;
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职员提供《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关系在潮州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需要提交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最近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5、工作需要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大领导,周密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要严格根据公告需要的政策规定、认定范围、程序、条件拓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拓展。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准时将本市拓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时间安排与有关事情和需要向社会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中文测试、体检、学历鉴别等工作。
在我市范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支持本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非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准时为学生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学业成绩单、思想品德鉴别等。
7、其他
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内容及表格可登陆潮州教育网教师资格有关内容内或广东教师资格网查看与下载。
广东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潮州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潮安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饶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湘桥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枫溪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凤泉湖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原标题:潮州关于拓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潮州教育局
2018年3月9日